李洪志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:“本人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,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,8岁时修炼圆满”,“12岁时,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”,“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”,“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”。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《李洪志先生简介》中又称:“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,具大神通,有搬运、定物、思维控制、隐身等功能……功力达极高层次,了悟宇宙真理,洞察人生,预知人类过去、未来。”这些荒诞离奇的“神迹”,欺骗了众多“法轮功”练习者。
李洪志到底何许人也?
经查,李洪志,男,1952年7月7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(原怀德县公主岭镇),1960年至1969年,先后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、第四中学、第四十八中学读书,初中毕业;1970年至1978年先后在总后201部队八一军马场、吉林省森警总队吹小号;1978年至1982年在森警总队招待所当服务员;1982年至1991年转业到长春市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;1991年停薪留职后从事“气功”活动,1992年5月起传播“法轮功”。
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证明:1994年9月24日,李洪志将出生年月日由1952年7月7日变更为1951年5月13日,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。经查公安机关“常住人口登记表”和李洪志原在单位保存的《专职保卫干部登记表》、《干部履历表》,李洪志的出生年月日也均被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。但其《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》、《入团志愿书》以及1986年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上,出生年月日仍为1952年7月7日。
李洪志为何要将生日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呢?原来相传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是我国农历的四月初八,而1951年5月13日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,李洪志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,其目的是称自己是“释迦牟尼转世”。
经调查走访,李洪志小时的同学、老师和邻居,都说李洪志就是个普通的孩子,学习成绩很一般,唯一的特长是吹小号。对其编造的“学法修炼”经历,纷纷说是“胡扯”,“不可能”,“没见过,也没听说过”。李洪志在军马场、森警宣传队期间的领导及同宿舍战友也都说,李洪志就是一名普通的文艺兵,性格内向、自负。当时紧张的排练、演出工作,严格的军事化管理、作息制度,使他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修炼什么功法。李洪志在粮油公司保卫科工作时的领导、同事同样反映,李洪志在1988年参加社会上气功学习班之前,根本不了解什么“功法”、“修炼”之类的事情。
李洪志早期的弟子们曾问他为什么编造自己的简历,李洪志称“不说大点没人信”。对弟子们提出的演示“四大功能”的要求,李生气地说:“没有,哪能演?你们让我演示,就是要出我的洋相,耍猴呢?”
受社会上“气功热”的影响,李洪志从1988年开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“禅密功”,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,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“九宫八卦功”。李洪志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,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些动作,拼凑了“法轮功”功法。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超、刘玉清等证实:“法轮功”的功法动作是李洪志与李晶超共同设计的,直至“出山前的一个月才初步成型”。办班的初期,是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,李洪志作讲解。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还对功法讲义作了70多处修改。李洪志打坐莲花“法像”,是其早期弟子宋炳辰将其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,再画上背后的佛光,制版而成。李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。
事实证明,李洪志自吹的“1984年起在师父们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多年苦修的独传大法,悟创一种适合普及、最方便众生的真修方法,后经反复推敲、演练、生化,最后经上师认定后准予弘扬,取名为‘法轮功’,1992年出山传出后,被师父们称赞为高德大法”,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弥天大谎。
李洪志曾多次声称“法轮功没有组织,实行松散管理”。一些“法轮功”的骨干也多次声称,我们没有组织,是人传人,心传心。
事实并非如此。李洪志于1992年创立“法轮功”后,在北京就设立了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,自任会长。此后,又陆续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设立了39个“法轮功”辅导总站,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、28000多个练功点,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。
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负责领导和管理各地“法轮功”辅导总站一切事务,审批各地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机构设置,任免主要骨干分子的职务。还制定了《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》、《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》、《法轮大法辅导员标准》、《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使“法轮功”活动组织化、规范化。
李洪志作为“法轮功”的最高头目,经常发布指令。今年3月31日,李洪志对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起草的“关于严格清理私自流传非大法资料的通知”签署“同意,快发!”立即传到各辅导站、练功点执行。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也以最高组织机构的名义经常向各地站、点发出通知、公告等,还设有专人,或者利用互联网、电话、传真等现代化通讯手段与各地站、点联络,传达李洪志及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的指令,指挥协调各地的活动。今年5月以来,李洪志虽然在国外,但国内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却不断收到他“我的一点感想”、“安定”、“位置”等被称为“经文”的指令,传达速度之快、流毒之广、影响之坏,也都与其有一个组织系统有关。
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及各地总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“弘法”、“会功”、“庆典”、“纪念”等大规模活动,还针对各地新闻媒体报道、刊载揭露“法轮功”的文章及有关部门禁止出版发行“法轮功”书籍和音像制品,多次策划、煽动众多“法轮功”修炼者有组织地围攻新闻出版单位和党政机关,严重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,破坏来之不易的社会稳定局面。1998年5月,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及北京总站的一些骨干煽动千余名“法轮功”修炼者围攻北京电视台。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。
由此可以看出,“法轮功”是以李洪志为首、体系严密、功能完备、未经登记注册的非法组织。
李洪志在传播“法轮功”的过程中,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“最高的佛”,但实际生活中的李洪志,却对金钱格外贪婪,靠传播“法轮功”,短短几年暴富起来。
早期弟子多人证明,李洪志在“传功”初期,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,靠“治病”吸引信徒。虽称免费治疗,却在家中设立“功德箱”,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“功德”钱100元以上。
“弘法”初期,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。据不完全统计,仅1993、1994年,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,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,共计1217300元。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,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,净收入达20万元。
此后,李洪志又称“想学好大法就必须读书,看录像,听录音练功”,通过“法轮功”组织大量印制书籍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VCD等,以每套300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,并极力吹嘘自己的“法像”和“法轮功徽章”有“灵气”,鼓动练习者购买。近年来,李洪志又“推出”练功服、练功垫,将原来出版的“法轮功”书籍印成价格更加昂贵的“精装本”,向练习者兜售。还宣扬“有施才有得”,以小施获大得,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等的“捐款”。
李洪志敛财的详细情况,正在进一步调查。目前已掌握,李洪志以其亲属的名义在北京、长春拥有数处豪宅、多辆轿车。李洪志利用“法轮功”聚敛了巨额财富,偷逃了大量税款。
今年4月25日,一万多名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,严重影响了中南海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,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影响。
5月2日,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接受澳洲国家广播电视局、《悉尼晨报》、法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称,“北京发生的事,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,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”,“完全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布里斯班”,极力回避他与事件的关系。4月底,李洪志在接受美国《华尔街日报》上海站记者史可雷的电话采访时,也否认其幕后操纵“法轮功”修炼者到中南海聚集,声称对此次行动全然不知。
其实并非如此。大量铁的事实证明,4月25日非法聚集事件的前一天李洪志就在北京,25日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聚集时,他也根本不在从美国去澳大利亚的路上。
4月19日,天津师范大学校刊《青少年科技博览》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撰写的“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”的文章,天津市部分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因对此不满到该校聚集、静坐。至22日人数已达3000余人,严重影响了学校师生正常的生活和教学秩序。
就在此时,李洪志突然以商业人员的身份,持回美证(号码:001106787,中国签证号003821),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于22日下午5时35分从北京入境,24日下午1时30分又匆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,在北京共停留44个小时,入境卡和出境卡均为李洪志亲笔所填。
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,4月23日,部分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聚集天津师范大学的事件迅速升级,人数猛增到6300多人。24日上午,在李洪志还没有离境时,北京等不少地方的“法轮功”练功点都纷纷接到通知,要求25日组织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“集体练功”。
25日,一万多名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。当时,李洪志正在香港,直到27日晚10时15分,才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,从香港飞往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。
由此可以看出,所谓李洪志对4月25日非法聚集事件“一点也不知道”纯属谎言。
李洪志在《转法轮》等书和多次“讲法”中称,“德”是一种白色物质,与其对立的是一种黑色物质,称为“业”力。胡说他“在讲法轮大法的时候,陆陆续续给大家腹部下了法轮”,“法轮正转时,会从宇宙中吸收能量,供给你身体各部分,即度己。反转时会放出能量,在你周围的人都能受益,就是度别人”。修炼“法轮功”就能够凭借这个“法轮”提高“德”修,降低“业”力,净化身体,最终达到“开功、开悟、功成圆满”,“灵魂不灭”,并将人度到“天国”极乐世界。李洪志还宣称,人生病是前世造“业”欠债的现世报应,“生老病死是有因缘关系的,人在以前做过的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了有病或者磨难,遭罪就是还业债”。“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”,“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,相信练功能练好,把药停了,不去管,不去治,就有人给你治了”。李洪志还把阻止练“法轮功”的人称为“魔”,胡说什么由于这些“魔”的存在而破坏法轮大法,不让人得法,云云。
一些“法轮功”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、迷惑,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,不打针、不吃药,贻误治疗导致死亡。有的因练“法轮功”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。有的甚至采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。因此说,李洪志不是在度人,而是在害人。“法轮功”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的恶果不胜枚举。仅北京两所精神病院收治的因练“法轮功”导致精神失常的病例看,1996年9例,1997年10例,1998年22例,1999年上半年就有16例,呈逐年上升趋势。
附:
1、华北油田马建民剖腹自杀
马建民,男,54岁,华北油田退休职工。
其家人称,马已练习“法轮功”两年左右,达到了痴迷的程度,时常出现精神恍惚和失常,坚持认为自己的腹部有个“法轮”。1998年9月4日马建民在家中用剪刀剖腹寻找,因救治不及时死亡。
2、重庆高恩诚跳楼自杀
高恩诚,男,42岁,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干部,“法轮功”练功点负责人。
1997年11月,高与其妻李小芬(25岁,无业)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并自买了有关书籍,每天早晚坚持练功。之后高一改过去强硬的个性,变得少言寡语,很少与人交往,常在家练功。高坚信李洪志讲的,修炼“法轮功”到达一定程度,会“三花聚顶”、“生原婴”、“返本归真”、“死后升天”、“灵魂不丢”等。
1998年11月2日,高将在银行的存款取出,给前妻所生女儿高丽1800元,叫她好好念书,说自己已成仙。后又给自己的父母各1000元,给李小芬的母亲1800元。11月5日晚,高对张之昭(练功点负责人之一)等人说,他前天晚上梦见妻子李小芬前世是一条大蛇,今世是毒蛇变的。当晚及次日晨,高在家中痛哭。11月6日上午10时,在工商所的学习会上高称:“人之初,性本善,你们都没有学懂,我才学了一年‘法轮功’,思想就达到了顶点。”会上,大家与其辩论,高说:“我不与你们凡人说,只有我的儿子高雄理解我。”之后,高回到自家楼上,先练功,后抱着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摔在坝子上。工商所干部立即叫医生抢救,其妻李小芬却不让抢救,认为李洪志能保护他。高因抢救无效死亡,小孩经抢救脱险。
3、辽宁刘品清投井自杀
刘品清,男,58岁,中共党员,高级农艺师,原辽宁省东港市孤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。1991年曾荣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。
据刘的亲属说,刘品清于1998年8月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达到痴迷程度,多次说师傅李洪志让他自焚成佛。今年2月4日17时许,刘将家里的煤气阀打开,点火自焚未死。在丹东230医院住院期间,刘拒不配合治疗,整天说“法轮功”弟子有师傅李洪志保护,不需要吃药治疗。我没有死,是师傅李洪志让我“消业”。出院回家后又多次说李洪志让他到井里成佛,多次让邻居用井绳把他捆好放到井里,并说有师傅保护死不了。家人见他痴迷“法轮功”造成精神失常,看管很严,但他仍于4月27日早晨5时许投井自杀。
4、吉林李友林上吊自杀
李友林,男,47岁,吉林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。
李友林的妻子李金凤说:1997年李友林从单位拿回一本“法轮功”书籍,整天在家看书、打坐,渐渐迷上了“法轮功”,并动员我和儿子一起练。今年5月21日晚,他对我说:“明天是我师傅的生日,我去给他过生日,给他烧烧香”。5月22日晚,他在家练功、打坐。5月23日凌晨2点左右,我醒后发现他不见了。后来发现他在杏树林山上微波塔上吊自杀。现场铁架下还放一张李洪志的画像,烧了7炷香。
李金凤控诉说:李友林平时精神正常,是个好人。但练习“法轮功”后,对我和儿子逐渐没有感情。我丈夫的死谁也不怨,就怨“法轮功”。李友林的一些邻居也反映:李友林精神正常,人很好,没发现在外面有什么不正常行为,就是因为练“法轮功”而自杀的。
5、江苏张经顺有病不治而亡
张经顺,男,63岁,原盐城市邮电局副科级秘书。
两年前张患有心脏病,经服药治疗好转。1999年初经人介绍,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听信练“法轮功”生病不能吃药、打针的说法,擅自停药,一心练功。后来病情越来越重,仍不服药。其病重不能到练功点上练功,就在自己家中打坐,练功中歪倒了,一起练功的妻子说:“不要紧,师傅马上来救他了”。这时,其他功友也赶到他家一起打坐,求师傅救救他。直到本单位一老干部来看他,才发现张已在练功过程中当场死亡。
6、辽宁柏常裕有病拒绝治疗而亡
柏常裕,男,62岁,中共党员,大学文化,抚顺市西露天矿地质设计科科长,已退休。
据柏常裕的子女反映,其父于1997年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有病不吃药,不医治。1998年开始消瘦,多次劝他到医院检查,被拒绝。今年4月,他言语不清,仍不到医院检查。而母亲(张秀珍,64岁,原西露天矿工会干部,“法轮功”练习者)却说:“练‘法轮功’能治病,不用到医院检查,要坚强,咬牙就能挺过去。”并拿着“法轮功”的书说:“你看,现在李洪志就在你身边,帮助你消业,让你脱胎换骨,保佑你躺一个月就好了。”4月28日,我们将他送到医院后,他仍拒绝治疗,于5月3日死亡。
7、江苏张玉琴割断颈动脉自杀
张玉琴,女,50岁,初中文化,江苏启东服装厂退休职工。
其夫陆兴冲控诉说:我爱人张玉琴于1993年因患颈椎病办理病退手续,1995年10月,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并购买了一些“法轮功”书籍、录像带、磁带,整天迷恋于练功,一些练功者向其鼓吹“要想真的练好‘法轮功’,就不能去医院就医吃药,李洪志先生会把你身体调理好,当你病痛时是消业还债,是练功的必然过程,不然你就修不到高层次”等。1998年1月23日8点左右,我回到家后,发现她用刀片割断颈动脉,因失血过多,死在卫生间。在她死前,嘴里经常嘀咕,她就是所谓的魔,阻挡了别人练功,我先走了,你们好好练。她死后,还在她衣袋里发现了用纸包着的10多粒“安痛定”药片,她是中毒很深,有病也不敢吃药,一心想练好上天。最后思想崩溃、病痛难忍,走上了这条绝路。这真是晴天霹雳!“法轮功”把我搞得家破人亡,我要求对李洪志和“法轮功”予以制裁和取缔。
8、河北曹玉珍跳渠溺水而亡
曹玉珍,女,37岁,河北石家庄市郊区槐底村农民。曹常年患有胃病、神经衰弱等疾病。
曹的丈夫王建军控诉说:1995年4月,我爱人开始练习“法轮功”,拒绝治疗和服药。病重时,家人强行带她到医院时也不配合治疗。说“李老师控制了我的脑子,以后让孩子也要练功,长大以后接李洪志的班。”她精神失常,曾多次留下遗嘱,要自杀,均被我们及时发现制止。1997年4月6日17时,她乘我们不备,跳入裕华路东明渠而死亡。给我留下一张纸条,内容是:我死去了,李洪志王八旦控制我的脑子,害的我很苦。他每天害我、苦我,我坚持不下去了,他不叫我活了,叫我死到东明渠沟里,你不要找我了,我好不了了,连累你一辈子。她是练“法轮功”着了迷才死的。
9、河北李亭杀害父母
1999年3月20日凌晨2时,河北省承德市“法轮功”练习者李亭(不满18岁)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,在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。现场惨不忍睹,李亭父母惨死在亲生儿子的手中。下面是公安机关对李的审讯笔录(摘录):
问:你为什么要杀死你的父母?
答:我觉得我父母是魔,我是佛,我就将他两个魔除掉。
问:你从什么地方学的佛呀、魔呀这些东西?
答:我是97年初中毕业在离宫(承德避暑山庄)学的“法轮功”,学了一个星期,又买了一本“法轮功”的书看,学了这些东西。
10、江苏吴德桥杀死妻子
吴德桥,男,36岁,吴江市供销社职工。
1998年2月吴开始练“法轮功”。2月25日夜,他在家“发功”时,觉得有人要害他,就喊“地震了,地震了”,并跑到该镇派出所大喊大叫,后被家人送精神病院。26日夜,吴又在家中发功,并感到自己已经成佛了。当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继续练功时,吴认为在练功时有女人在身边会受影响,就到厨房拿了菜刀,对其妻连砍数刀,将其妻杀死。
11、患者刘×,男,37岁,已婚,医学硕士。1994年全身心投入到修炼“法轮功”之中。由于虔诚与勤奋,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开了“天目”,可以看见腹中有旋转的法轮。此后对师傅李洪志的话更加深信不疑,认为自己生活中的一切不是偶然的,都是师傅暗示、点化的结果。1998年10月起,患者食欲减退,他又警觉到是师傅在点化自己,让自己辟谷,以使功力加深。于是,连续三个月平均每三、四天才吃一顿饭,严重时一周吃一次,因而身体很快消瘦下去,体重低至45公斤。
在家属的哄骗下入院治疗,诊断为因对“法轮功”偏执导致精神障碍。治疗期间,患者被迫接受与进食有关的治疗,但对药物治疗坚决抵制,说是法轮功法要求即使有病也不就医,作为弟子就得无条件服从。医生无奈,只得将药物混入其食用的营养液中。
患者住院两个月后明显好转出院。患者入院时就不承认有病,虽经治疗调养,体力有所恢复,也不认为是医治的结果,对“法轮功”眷恋的初衷丝毫未改,极有可能再次发病。
12、蒋××,女,33岁,工人,中专,原身体健康。1999年因听同事说练“法轮功”能美容,能驱魔,念法轮大法就能给家人治病。于是,信以为真,开始练功。每天早晨5:00与大家一起练动功、静功各半小时,中午、晚上再自练两小时,平时反复阅读“法轮功”书籍。每天都在想开天目,看正常人看不到的事,上班路上想,干家务时也想,反复地看书,看着看着,脑子里突然出现妄想,做梦也梦见李洪志。练功半月后,患者开始情绪低落,经常哭闹,说“肚子里有魔的声音,让我砸台灯。”于是把台灯摔了。又说“有人要我走,去地狱。”于是用小刀切破手指。患者说魔在肚子里与她对话,她一会儿以魔的口气说话,一会儿又以自己的口气说话。
入院后,不语不动,有时突然踢开被子、踢床,夜间起来在卫生间突然撞头,说有声音叫她死,不能活。经过治疗,患者病愈。患者已经认识到,如未被家属及时送医院治疗,会走上自杀的绝路。她说,“‘法轮功’我以后再也不练了。”
13、患者张××,女,48岁,会计,中专文化,现已下岗。平素体弱多病,曾做过癌症切除手术等,需要服十余种药物治疗。1999年3月,经人介绍练“法轮功”,目的是健身祛病。每日用大量时间阅读“法轮功”书籍,非常投入。练功两个月后,“看见”太阳中大“法轮”飞到自家门厅。一天,患者突然“开悟”,认为吃药只能把病都压回去,把所有的药都停了。5月,家人发现患者有时大哭大闹,语言零乱,对家人说话前要请示李洪志,并多次企图冲出家门。
入院后,患者对营养和药物治疗均不愿合作。病情好转后,患者承认自己“练功太厉害了,自己身体不好又贫血不能练那么长时间,是气功出偏。”但仍信“法轮功”,相信世上的一切事师傅都知道。认为与医生的谈话,师傅李洪志没准也知道,因为宇宙的磁场一接通,师傅的声音就能传过来,并认为不练功的人理解不了。
14、患者陈××,女,50岁,退休干部,大专文化,退休前为单位党支部书记。平素身体不好。1987年起患情感性精神障碍,应终生坚持服药,才能稳住病情。1998年7月患者开始修炼“法轮功”,认为自己把“消业”当成“病”,没听李洪志老师的话,没守住心性。1999年春节停服药物,两个月后病情复发,诊断为“情感性精神病——躁狂发作”,入院一个半月尚未缓解。给中央及各级领导写信,为“法轮功”做解释,要求弘扬“法轮功”,不承认有精神病。目前仍在治疗中。
15、患者王××,女,42岁,高中毕业,银行职员。平日身体健康。1999年3月开始参加集体修炼“法轮功”。看了“法轮功”的书后,不停地想书中内容,感到恐惧,故而停止练功,但仍感到“功”在控制她,有法轮往脑子里灌输东西,肚子里也有法轮在转,全身疼痛,茶饭不思,整夜难眠。患者有求治的愿望,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医治,诊断为练法轮功所致精神障碍。治愈后,遗留胆小的毛病,不愿上班与练法轮功的同事相处,担心复发。
16、患者申××,男,40岁,高中文化,个体户。1998年入院治疗。入院前三个月患者母亲病危,患者为修炼一种功法给母亲治病,而选择“法轮功”终日修炼,不分昼夜。练功两个月后,不思饮食,言语、行为紊乱。为“开天目”,把额头在桌角撞破,还用烟头将自己的手烫了一个大泡。并认为“法轮功”来找他,周围有坏人加害于他等。入院诊断为精神分裂。
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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